婚后女方父母給女方買車不一定有男方的。對于在雙方婚姻存續(xù)期間,一方父母贈予的財產,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歸個人所有,則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
但是如果有明確表面歸女方個人所有,則財產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男方不能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jīng)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