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所需的資料
一、申請書
申請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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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聯(lián)系方式) 被申請人的基本信息(名稱、住所、聯(lián)系方式) 申請事項(仲裁請求) 事實和理由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三、與爭議事實有關的證據(jù)材料
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記錄、離職證明等與爭議直接相關的文件 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證據(jù)等證明爭議事實的材料
四、已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證明
調解協(xié)議書或調解終止證明書
五、仲裁費繳納憑證
申請仲裁時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保留繳費憑證以便日后報銷
六、其他相關材料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如有) 申請人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重要事項:
申請勞動仲裁應在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材料提交應齊全、真實,否則可能影響仲裁結果。 申請書應當由申請人簽名或按指印,委托代理人提交的,應當附委托書。 提交材料應當提供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騎縫章。 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員會將在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或重新提交申請。
中國法律依據(jù):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勞動仲裁規(guī)則》
提示:
申請勞動仲裁前,可以先向企業(yè)的人事部門或工會尋求幫助,嘗試通過協(xié)商解決爭議。 如果爭議涉及金額較大或證據(jù)較為復雜,建議委托專業(yè)勞動法律師代理。 仲裁過程可能比較復雜,需要注意收集證據(jù)和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