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所需材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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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應包含以下信息: 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住所、聯(lián)系方式) 仲裁請求 事實與理由 證據(jù)材料清單
2. 身份證件
申請人應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 勞動合同
如有勞動合同,應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 證據(jù)材料
支持申請人仲裁請求的證據(jù)材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工資單 獎金記錄 考勤記錄 工作日志 電子郵件或短信等通信記錄 證人證言 相關文件或證物
5. 仲裁費
仲裁費應按照仲裁委員會的規(guī)定繳納。
6. 委托代理人
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參與仲裁。委托代理人應提交委托書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程序
1. 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 2. 繳納仲裁費。 3. 等待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 4. 參加仲裁聽證會。 5. 等待仲裁裁決。
注意事項
申請勞動仲裁應在勞動爭議發(fā)生后一年內(nèi)提出。 申請材料應真實、完整。 證據(jù)材料應充分、有力。 委托代理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zhì)。 仲裁結果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一般情況下不能上訴。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