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準備清單
1. 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原件) 仲裁協(xié)議(如仲裁條款已載入勞動合同或勞動爭議處理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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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身份證明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提交委托書(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3. 證據材料
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單、考勤記錄) 能夠證明勞動爭議事實的證據(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通知書、郵件或短信) 能夠證明自身主張的證據(如工資拖欠憑證、加班記錄)
4. 相關法律文本
《勞動合同法》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5. 費用
仲裁受理費(一般為爭議標的金額的0.5%) 證據保全費(如有必要)
6. 其他材料
勞動關系證明(如社保繳納記錄) 相關證人聯(lián)系方式(如有證人出庭作證)
程序準備
了解仲裁流程:熟悉仲裁的基本程序,包括申請仲裁、提交證據、開庭審理、裁決等。 準備開庭陳述:準備好開庭時對爭議事實和法律依據的陳述,簡明扼要,條理清晰。 聘請律師(可選):如果勞動爭議涉及復雜法律問題或爭議金額較大,可以考慮聘請專業(yè)律師代理。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規(guī)定,發(fā)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規(guī)定,申請仲裁的,應當提交仲裁申請書。 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仲裁庭應當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對案件進行審理。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證明。 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委托訴訟代理人。
注意事項
申請仲裁的時效為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 仲裁裁決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