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中明確規(guī)定了關于合同的合同有效,合同無效和效力待定三點原則。除此之外,日常工作中,應該還要值得注意的是以下3點事項。
1、簽名潦草,辨認不出來
有不少人寫字潦草,自己難以辨認不說,別人更是難以辨別。出現這種情況很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效。法律規(guī)定只要字跡能辨認出來,就表示真實。但是反過來,字跡潦草,如果鑒定機構也無法做出結論的話,那就需要按照“合同約定不明”來處理。真實生活中,因為合同字跡潦草,導致訴諸公堂的事也不少,也希望廣大網友們能注意這點。
2、合同丟失后,自行偽造
遇到合同丟失,有個別人就動了歪腦筋,自己偽造一份,打印一份假合同,蓋個假公章,就想瞞天過海。要是真的這么做了,就麻煩大了!不僅僅偽造合同違法,私刻公章更是違法的事情!
合同丟失后,如果雙方均承認合同的存在,并且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丟了,沒有什么影響,但如果沒有履行,最好再補充簽訂合同。如果對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你需要尋找其他證據,證明合同的存在及合同約定的內容。在這里要溫馨的提醒各位,合同原件在很多時候是后續(xù)享有權利。所以不用過于擔心。
3、代替別人簽名,沒有得到授權
有時候簽合同需要法人簽字,法人不在,這個時候就有人想了,反正簽字都一樣的,代簽下。這種情況如果沒有簽字授權委托書,也是無效的。
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關于合同的事宜,可以查閱《民法典》合同篇。本文僅介紹了網友比較感興趣的幾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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