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能閱讀起訴書:中國法律的規(guī)定和應對措施
在訴訟過程中,起訴書是原告向法院表達訴訟請求并陳述事實依據(jù)的重要文件。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原告可能因識字困難、語言障礙或其他原因無法閱讀起訴書。對此,中國法律有明確的規(guī)定和應對措施,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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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18條的規(guī)定:“原告不能閱讀或者理解起訴狀的,可以委托別人代寫,并由代寫人在代寫后簽名?!边@意味著,原告可以委托他信為其書寫起訴書,但代寫人必須在起訴書上簽名,表明其真實性和法律責任。
同時,第119條規(guī)定:“代寫訴狀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出原告授權的書面委托書?!蔽袝窃媸跈啻鷮懭似鹪V書的書面憑證,需要由原告簽字或蓋章。
應對措施
1. 委托代寫人
原告不能閱讀起訴書時,可以委托律師、親友或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為其代寫。代寫人可以根據(jù)原告的敘述和提供的證據(jù)材料,撰寫起訴書并代為簽名。
2. 提交委托書
委托代寫起訴書后,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授權的書面委托書,證明代寫人的合法身份和委托關系。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代寫人的姓名、住址和聯(lián)系方式,并由原告簽字或蓋章。
3. 申請法律援助
對于經(jīng)濟困難或特殊困難的原告,可以向當?shù)胤稍鷻C構提出申請,獲得免費或低收費的法律援助服務,包括起訴書代寫、訴訟咨詢和辯護。
4. 口頭起訴
如果原告確實無法委托代寫人,可以考慮向法院提出口頭起訴。原告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向法官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jù)。由法官根據(jù)原告的陳述,制作起訴狀并交由原告簽字確認。
5. 簡易程序
對于訴訟標的額較小,事實簡單明確的案件,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在簡易程序中,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無須提交書面起訴狀。由法官主持調解,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或作出判決。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應對措施中,委托代寫起訴書是最為常見和實用的方式。通過委托專業(yè)人士或者值得信賴的人代寫起訴書,可以保障起訴書的合法性和準確性,有效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總之,中國法律充分考慮了原告不能閱讀起訴書的情況,提供了委托代寫、提交委托書、申請法律援助、口頭起訴和簡易程序等應對措施,保障了原告的訴訟權和合法權益。